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表示,「我國的憲法從2005年開始已經16年沒有修憲了,16年沒有修憲當然隨著時代的變遷等等,包括很多樣的公民議題、18歲公民權也好、或者是許多新興的基本權利,都沒有在基本權利的體系下做相應的調整。」
趁著修憲討論時機,降低修憲門檻的議題近期受立法院熱議。目前民進黨、時代力量及民眾黨,都主張降低修憲門檻,而18號修憲提案將進入審查階段,但身為在野最大黨的國民黨,前一天仍沒出席第二場修憲公聽會,讓民進黨立委感到無奈。
民進黨立法委員陳亭妃表示,「我們還是希望不要因為現在的無奈,而讓修憲一事無成才用所謂的增修,我們希望哪一天我們真的能修本文,這是我們大家期待的目標。」
依照現在修憲程序,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,四分之三出席,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決議,提出憲法修正案,並於公告半年後,經過國人投票複決,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,也就是將近960多萬人同意後,才會通過。按這樣高門檻的修憲條件,部分學者及立委認為,這導致國內憲法無法與時俱進,都還停留在過去參考國外憲法的內容。
東吳大學法律系講師張錕盛指出,「當大法官解釋我們必須在每一次修憲的時候,去檢視大法官你所謂的解釋是我們要的還是不是我們要的,那在這種情形下每次修憲的檢討這個檢討一定要做,這樣我們才能做出台灣自己的憲法。」
彰師大公育系副教授劉兆隆說:「如果(修憲門檻)不降低的話,那我們可能就要習慣一件事,我們要為一個問題去連續吵,大概40年到50年這樣的狀況。」
不過國民黨也在先前回應,表示民進黨在修憲委員會議一開始,就開始利用多數輾壓,不尊重在野委員的提案,修憲恐怕缺乏高度共識的基礎。而這波修憲除了降低修憲門檻,更包括18歲公民權利入憲等提案,而這也得待立法院達成共識後,才有進一步發展的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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