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有一行人在屬於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內的合歡山,煮起火鍋,遭太管處追緝開罰,而在山林開發之後,國家公園也接連發生放煙火、沖天炮、燒紙錢等違法情事。
立法院6日啟動國家公園法修正草案審查流程,不少立委提案,一律將相關罰則加重。尤其針對在國家公園內「焚燬草木、引火整地」,現行條文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有立委提案加重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500萬元罰金,若情節重大,在加重其刑至1/2。雖然內政部尚未提出修法版本,但部長劉世芳表示,針對相關罰則,已有初步方向。
內政部長 劉世芳:「對於各項違規行為的樣態,包括對環境影響的程度,還有依比例原則如何提高,還有針對重大違規的行為保留刑責之外,也增訂得按次連續處罰。」
此外,還有沒入行為人設施或工具、機具,若未改善或恢復原狀所產生其他損害,也要求相關賠償。另外風災期間,未經登記許可即入山,而造成後續救援資源的耗費,也會研議提高罰則。立委呼籲,儘快修法上路,也讓山林管理能有一致性。
內政部長 劉世芳 VS. 民進黨立法委員 王美惠:「(我覺得你們應該有個統籌要怎麼做,不然這塊不是我要罰的,要過來這邊,這樣沒辦法工作啦!)我們未來國家公園法,如果修過以後,農業部或者交通部跟國家公園相關或者地方公園相關,罰則會趨於一致。」
不過劉世芳坦言,要提出內政部版本仍面臨處罰樣態待討論。根據現行的國家公園法,園區內禁止事項,除了引火整地、焚燬草木,還包括狩獵捕魚、採折花木等等。當中涉及原民狩獵採集等權利,內政部仍要與原民會討論。
內政部長 劉世芳 VS. 國民黨立法委員 牛煦庭:「(就是罰則現在不是問題。)罰則不是問題(樣態),還有裡面牽涉到原住民狩獵的部分;另外還有國土計畫法保育的問題,會比較困擾一點。」
劉世芳表示,會與原民會再做進一步分析,做出清楚的規範。畢竟這部法案年久未修,內政部期盼能有周延的修法內容,也預計今年內會將院版草案送至立法院審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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