馥邑京華大樓一共有6棟150戶,其中A棟大樓在403強震後被判紅單必須拆除,但是所有大樓因地下室都是連通的,是否可以全部拆除也引發討論;而後續國土署在10月初判定6棟可全部拆除,但縣府至今還未動工。
馥邑京華監委 黃展宏:「中央也有幫我們審了一個預算,就是馥邑京華拆除的預算,然後我們以為事情都進行得還滿順利的,但是縣府又發了一文報告,就是說因為縣府目前負擔地震的事情太多,因為人力不足,所以我們馥邑京華要委託中央去做拆除。」
受災戶提到,依照建築法規定危樓貼上紅、黃列管單就是地方政府的權責,為何市區飯店拆除速度就很快、但是攸關民生的公寓大樓卻牛步?希望縣府不要再推卸責任。
花蓮市民代表 莊依婕:「縣政府現在就是甩鍋給中央、拜託中央去做處置,那因為這個建築法規的關係,基本上我們地方政府要做任何的配合,去做協助大樓拆除的動作。」
縣府表示,馥邑京華案評估報告拆除經費上看7000多萬,國土署雖然承諾專案協助,但這次的拆除專業性跟複雜度也相對較高,才會希望國土署協助拆除。
花蓮縣政府建設處長 鄧子榆:「雙方幾次公文一直到12月初,這個禮拜還會再去做相關的協商,當然也有請我們立委來協助;我想這部分都會儘快看能不能有一個協商結果。」
縣府表示,目前受損最嚴重的A棟已做臨時性加固支撐;但是附近居民也憂心大樓的結構問題,如果不儘快拆除恐怕會影響周邊住戶,居民也想問,縣府何時才會動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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