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許多族人在販售文創商品的時候,還不是很了解,如果自己販售別族的文創商品,會不會牴觸到別族的傳統智慧創作,但經過這一堂課之後,就了解了很多。
台中市居民 王月英:「我們如果是魯凱族的部分的話,如果我們去用別族的圖案,應該是會我比較怕的地方,經過這一次的上課就了解很多。」
台中市居民 邱美惠:「因為像我是達悟族,我常常看到有很多跳我們族的族群,他很多服裝都不是像我們那邊,然後甩髮舞歌曲也都不是,抄襲然後又不像,又說是達悟族這樣。」
為了防止不當使用,造成更多人對原住民族文化的誤解,也進一步促進原住民族文化發展,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公布施行以來,還是有許多從事文創工作的族人,對法規內容的解釋不是很清楚,為此台中市原民會就辦理原住民傳統智慧課程。
講師 Kumu Walis:「最多的疑惑不外乎就是說,我在什麼樣的情況,到底要不要授權?其實應該是說,族人自己本身用自己的傳統智慧創作,是完全不需要授權,而是那些利用這個傳統智慧創作,不管是做宣傳或者是作標案,或者是做散布或改作的這些人,他們就必須要授權。」
文創工作者 高昱:「我的出發點是為了要讓我們原民文化,更多的被看見更多的被了解,然後透過我這個服裝設計的,這個方式這個形式去呈現的話,怎麼去使用它,怎麼去在這個合理的範圍內去,好好的去利用好好地善用它。」
透過這樣的一個課程,不僅讓族人對傳統智慧創作保護辦法有更多的了解,也知道如何善用這項辦法,來進一步發展自己族群的文化被更多人看見。
責任編輯:吳柔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