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牧式型態屬於花東較為特殊的飼養方式,牛隻生活在絕佳的自然環境;但隨著現代社會的快速發展,車流與人流越來越多,現在花蓮的飼養環境已不似從前,牛的放牧空間逐漸被壓縮,在近年來也不時傳出放牧牛造成交通意外事故,因此花蓮縣政府增修「放牧飼養牛隻管理自治條例」草案。
花蓮縣議員 Tingki Tilu (李正文):「第五條一定範圍內的這個,不得放牧的限制的這個部分,都有一些質疑跟一個問號,事實上我們花蓮南北狹長,東西的這個山跟海之間的一個距離是非常的短,按照我們花蓮縣政府農業處的自治條例所說的,這個第五條針對限制範圍200公尺來講,是無法去滿足我們這個養殖戶放牧的這樣一個空間。」
面對放牧範圍,限制在省道距離的兩百公尺外,以放牧型態飼養牛的農友表示,現在東海岸適合放牧養殖的場地有限,並且也都位於主要道路旁,道路旁200公尺外就是海灘,擔憂此法一出,犧牲了飼養農戶的生存空間。
農友 Kacaw(劉振生):「當然我們在這個台11線這一段路上,我們距離海邊距離就不到200(公尺),如果縣府硬要200(公尺)的話,對我們養牛戶來說確實是困難,也跟縣府反應大概就是以現在我們所大概可以認同的,大概就是在路上距離30公尺設定電圍籬。」
對於縣議員及農友提出的疑慮,花蓮縣府回應,之後將會再召開討論會議,針對第五條放牧牛隻距離主要道路的距離做討論,以最適當的距離納入草案中。
責任編輯:溫學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