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分證單列原住名族傳統名字,近日迎來首件勝訴;不過被告的戶政機關若不服判決,仍可上訴。
訴訟代理人律師 林秉嶔:「萬一是上訴之後判決有了不同的想法、或者是有一些不同的意見的話,是不是又會反過頭來影響到我現在整個整體政策的走向?」
林秉嶔也說,繼續上訴對政策討論沒有必要性,還很有可能得不償失;9日立法院的內政委員會上,內政部長林右昌為此案的輔佐人,立委鄭天財表示,希望內政部和地方機關溝通不再上訴。
內政部長 林右昌 VS.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 (鄭天財):「你也可以馬上做解釋,就按照這個判決的理由做解釋。(可以。)他就要受你的拘束,這樣了解嗎?他就可以不上訴。(委員我跟你報告,我們來溝通,我們來溝通。)」
溝通再溝通!107年國家語言發展法三讀通過,原住民族語言也是國家語言;而在立法院上,立委伍麗華談到推動姓名條例的經驗上,時常得到的回應卻是要等到國人能夠對羅馬拼音有所熟悉才能上路,如今在此事件在北高行的判決上露出一絲曙光。
內政部次長 花敬群 VS.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 (伍麗華):「就政策方向我們絕對支持,我們從來沒有反對。(那我要跟次長說,如果我們看到上訴,其實會引起族人很大的不滿,我先跟您這樣說。)了解。」
原住民傳統名字以及背後的文化傳承價值隨著時間推移消逝,伍麗華也建議內政部公告函釋,讓個案的判決成為通案的效力;不再限制原住民名字的決定權,侵害原住民文化權和身分的認同權。
責任編輯:林懷恩